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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继承: 父亲去世。父亲名下的房产(大学的房改房)想由母亲100%继承。儿女无异议。父母及儿女户口同在北京,并在一个户口本上。这种情况下需要什么证明才能办继承手续(父亲生前无遗嘱)。需不需要爷爷奶奶的出生证明、结婚证明、死亡证明(爷爷奶奶生于大清朝、故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当时户口在浙江绍兴)?若需要并且爷爷奶奶的这些证明无法出具,是否就不可能继承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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