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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学汉语的韩国人,在网上找到了转租,签合同的时候,房东出差直接跟转租人签临时合同。后来签正规的合同去,才发现,这个转租人也不是跟房东签的,还是跟房产公司签的,这公司还求转租的中介费,这个转租人说 不要, 我要办签证,需要住宿登记,办住宿登记 还要房东的身份信息,找这个转租人,但他说不负责,没义务。 请问,这个合同是临时合同,但是到现在没签正规的合同这个有效没有?而且这个不是转租协议,是个‘租房合同’那这个转租人相当属于出租人,得负责出租人的义务? 如果是在他不提供,我能不能要把额外的住宿费和押金全部退?等待你们的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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