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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婚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吗?

来源:www.hun-inlawyer.com   作者:曹晓静律师  时间:2022-06-07

宋某与张某通过自由恋爱结婚生子,有一个女儿,正在上小学。2020年,张某因嫖娼被行政拘留,并在此之前有过多次出轨。宋某得知后,非常生气,于是带着孩子暂时到另一套房中居住。虽然两人之间已经没有任何感情,但是宋某不想离婚,不想影响女儿的正常生活,让她经历家庭的破碎。她听说有法律规定可以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便向张某提出赔偿自己精神损失。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下,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上述规定,在有过错方导致婚姻破裂的情况下,无过错方确实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这种损害赔偿是以离婚为前提条件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当事人不提出离婚只要求损害赔偿,法院对此类案件不会受理。如果同时提出离婚和损害赔偿请求,但法院最终没有判决解除婚姻关系,请求方也不会实现得到损害赔偿的愿望。

婚姻当事人要想得到损害赔偿,一般应当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婚姻一方当事人存在法定过错;二是无过错方向对方提出离婚请求和损害赔偿请求;三是当事人婚姻关系最终解除。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婚姻无过错方才可能取得损害赔偿。所以说,如果想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至于离婚是哪一方提出的,对获得损害赔偿与否无关。

一般而言,离婚损害赔偿具有三个功能:一是赔偿功能。通过离婚损害赔偿,使因过错而受到损害的合法权益得到救济和恢复。二是精神抚慰。离婚损害赔偿作为一种特殊赔偿金,除具有物质赔偿功能以外,还兼具精神抚慰功能,通过让过错方赔偿而使受害方获得心理上的平衡。三是违法制裁行为。离婚损害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一种制裁,通过制裁而达到一种社会效应。如果婚姻当事人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而过错方单单支付了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这不会使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发生任何变化,这样不仅达不到上述功能,反而有可能进一步激化家庭矛盾,破坏家庭关系的和谐发展。所以如果在不离婚的情况下是不能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

上述案例中,宋某是否能够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关键在于她是否向张某提出离婚,如果她碍于女儿不愿意离婚的话,她是不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此,如果宋某和张某协商一致,张某愿意给予宋某一定赔偿的,宋某也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获得赔偿。但是如果她不愿意离婚又想通过法律途径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她的请求无法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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