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咨询热线:010-57496655
           139-1124-7365
热门话题: 房屋买卖 | 房屋租赁 | 房产继承 | 婚姻房产 | 物业纠纷 | 征地拆迁 | 建筑工程 | 涉外房产 | 律师陪购
您现在的位置是:北京房地产律师> > 房产资讯正文

围观说法:北京住建委出台离婚后购房的限制政策

来源:www.hun-inlawyer.com   作者:曹晓静律师  时间:2021-08-06

8月5日,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升级限购政策:夫妻离异的,若原家庭在离异前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房,新规自5日起执行。该政策的公告,显示北京对于购房政策的进一步收紧,对以前通过所谓的“假离婚”的方式,购置多套房产的漏洞“打补丁”。

这个政策的实施,有其直接的社会原因和法律层面的考虑。

按照以前的购房政策,京籍已婚家庭在北京只能拥有两套住房,京籍单身家庭只能拥有一套住房;非京籍家庭近5年在京缴纳个税或社保的限购一套住房。如果夫妻双方名下已经有两套以上的住房,还想再购房,按照以前的政策,是没办法再购置新的房产,因此有很多人通过离婚的方式,将所有的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另一方名下无房产,则可以再购买房屋。

从法律层面分析,夫妻双方有离婚的自由,若双方共同提出离婚,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的,工作人员只进行形式上的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一般都会予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另外,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产完全归属一方所有的,另一方名下则没有房产,可以再以单身的身份购置一套住房,从而规避的限购房产套数的问题。

通过“假离婚”的方式,虽然可以规避政策,但是其法律上存在的风险很大,具体可以参阅“曹晓静律师案例说法:‘假离婚’切莫弄假成真”。

本次新的限购政策出台,相关负责人表示:自限购政策实施以来,离婚购房的情况呈扩大趋势,仅近一段时间以来,就有约14%的房屋交易属于离婚家庭购房,这既影响了调控的效果,也容易产生一系列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可以说,这次新政策,就是为了遏制利用“假离婚”手段来购房。新政策规定,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换句话说,如果原家庭在离异前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按照新规,离异后,双方3年内都不能在本市购房。

由于民法典规定的离婚登记程序有一个周期,对于已经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的,负责人表示:这是按照夫妻双方提交离婚申请的日期来判断,在新规发布前已提交离婚申请但仍处于30天冷静期的,不受此项规定影响。”上述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将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在线审核婚姻、住房等情况,对于外地离婚和法院判决离婚的,各区交易窗口也将提供人工审核方式。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不只是一句口号,而是有政策支持的,并且不断的有新加码的政策出台,对通过“假离婚”的方式购房的人来说,得慎重又慎重的考虑了。

分享到: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