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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晓静律师专注于婚姻继承家庭法律事务多年,拥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娴熟的办案技巧,在离婚纠纷、家庭财产纠纷、赡养抚养纠纷、析产继承、家族企业财产分割等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针对具体婚姻家庭案件制定专业的法律服务方案。 曹晓静律师作为有温度的婚姻律师,尤其擅长婚姻继承家庭纠纷的调解、情感疏导、心理辅导,在法律的基础上,加入心理咨询辅导,化解双方的情感纠纷,以最短时间、最小成本、最小伤害、最小代价解决家庭纠纷,用最优的方式解决家庭问题。 出版书籍 《恋爱婚姻家庭继承240问》 《律师来了——关于妇女儿童老人权益保护纠纷》 《继...[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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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遗赠抚养协议又有遗嘱时如何处理
来源:www.fangchan315.com 作者:曹晓静 时间:2017-03-01
甲和乙是堂兄妹关系,乙于2008年12月移居美国,留下父亲一个人在国内生活。2010年3月,甲见乙父孤身一人生活很是无聊寂寞,又没有人照顾很是不便,于是他就将乙父接至自己家中让他与自己的老父亲共同生活。由于甲一家人的真诚照顾,同年12月,乙父就同甲父(甲父与乙父是亲兄弟)商量想让甲为自己养老送终。后来,乙父就与甲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甲为乙父养老送终,乙父百年后所有财产均归甲。2015年4月,乙父因病医治无效死亡,甲按照当地习俗为老人送终。但在老人后事处理结束以后,从美国赶回来的乙却要将老父亲的遗产全部卖掉。甲认为乙在父亲在世时不尽孝道,老人死后却来要财产,坚决抵制乙变卖家产。而乙则拿出乙父在2008年10月的公证遗嘱,老人在遗嘱中说自己去世后全部家产归女儿所有。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在本身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效力的大小。既有遗赠抚养协议又有遗嘱且都有效时,若遗赠扶养协议内容与遗嘱、遗赠内容发生矛盾,一般应按照遗赠扶养协议优先的原则处理,即遗赠扶养协议效力大于遗嘱、遗赠的效力。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规定的义务后,有权接受遗赠。公民也可以设立遗嘱处分自己的遗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遗产按协议和遗嘱处理有抵触,则应该按照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这是因为遗赠抚养协议是一种双方的有偿性的协议,更需要保护扶养人的利益。
上述案例中,遗赠抚养协议的内容与公证遗嘱矛盾,虽然公证遗嘱是效力最高的一种遗嘱,但仅是在数份遗嘱内容矛盾时,其他形式的遗嘱不能变更公证遗嘱,并不是说有公证遗嘱就一定要执行公证遗嘱。在本案中,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要大于公证遗嘱,这与其决定的时间先后无关,而是以决定的不同形式确定了其不同的效力。甲有权依照遗赠抚养协议获得乙父的所有财产,乙无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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