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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晓静律师专注于婚姻继承家庭法律事务多年,拥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娴熟的办案技巧,在离婚纠纷、家庭财产纠纷、赡养抚养纠纷、析产继承、家族企业财产分割等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针对具体婚姻家庭案件制定专业的法律服务方案。 曹晓静律师作为有温度的婚姻律师,尤其擅长婚姻继承家庭纠纷的调解、情感疏导、心理辅导,在法律的基础上,加入心理咨询辅导,化解双方的情感纠纷,以最短时间、最小成本、最小伤害、最小代价解决家庭纠纷,用最优的方式解决家庭问题。 出版书籍 《恋爱婚姻家庭继承240问》 《律师来了——关于妇女儿童老人权益保护纠纷》 《继...[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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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准备自书遗嘱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www.fangchan315.com 作者:曹晓静 时间:2016-09-20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有的人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请律师代书遗嘱,也没有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而是自己写遗嘱来处分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这是法律允许的。但问题是自己写遗嘱有时会不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来写,最终导致遗嘱无效引起纠纷的时有发生。为了避免自己写遗嘱结果遗嘱却无效的情形,一定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首先,遗嘱人亲笔书写。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书写时字迹要清晰,语义要准确,不要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否则很容易在执行遗嘱时产生纠纷。在选择书写的用笔时,最好别用铅笔书写,用毛笔、钢笔或签字笔都行,这样容易保存,也不易被人篡改。
其次,要注明年、月、日。写完遗嘱后,遗嘱人必须写清楚立遗嘱的时间,这个时间包括立遗嘱的年、月和日。年、月、日三项都得写清楚,不要漏掉其中任何一项,否则也容易出现争执。
最后,签名。写完遗嘱后,遗嘱人一定别忘了签上自己的姓名,这不能让别人代签,一般也不能用只捺手印来代替签名。
此外,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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