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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晓静律师专注于婚姻继承家庭法律事务多年,拥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娴熟的办案技巧,在离婚纠纷、家庭财产纠纷、赡养抚养纠纷、析产继承、家族企业财产分割等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针对具体婚姻家庭案件制定专业的法律服务方案。 曹晓静律师作为有温度的婚姻律师,尤其擅长婚姻继承家庭纠纷的调解、情感疏导、心理辅导,在法律的基础上,加入心理咨询辅导,化解双方的情感纠纷,以最短时间、最小成本、最小伤害、最小代价解决家庭纠纷,用最优的方式解决家庭问题。 出版书籍 《恋爱婚姻家庭继承240问》 《律师来了——关于妇女儿童老人权益保护纠纷》 《继...[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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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财产的赠与能否撤销?
来源:北京房产律师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28
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为了表示对女方的诚意,写了书面材料,将他婚前购买的房屋赠与给女方。可是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夫妻感情不和,女方起诉要求离婚,主张房子归女方所有,但男方主张撤销赠与,房子的产权如何归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因为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而赠与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则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