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律师
曹晓静律师专注于婚姻继承家庭法律事务多年,拥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娴熟的办案技巧,在离婚纠纷、家庭财产纠纷、赡养抚养纠纷、析产继承、家族企业财产分割等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针对具体婚姻家庭案件制定专业的法律服务方案。 曹晓静律师作为有温度的婚姻律师,尤其擅长婚姻继承家庭纠纷的调解、情感疏导、心理辅导,在法律的基础上,加入心理咨询辅导,化解双方的情感纠纷,以最短时间、最小成本、最小伤害、最小代价解决家庭纠纷,用最优的方式解决家庭问题。 出版书籍 《恋爱婚姻家庭继承240问》 《律师来了——关于妇女儿童老人权益保护纠纷》 《继...[详细]
在线咨询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来源:北京房产律师 作者:曹晓静 时间:2015-08-27
京房公积金发[2015]34号
各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各管理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5]265号)的规定,自2015年8月26日起,调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项目 |
现行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当年缴存 |
0.35 |
0.35 |
上年结转 |
1.60 |
1.35 |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现行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
贷款期限 |
利率(%) |
贷款期限 |
利率(%) |
1-5年(含5年) 5-30年(含30年) |
3.00 3.50 |
1-5年(含5年) 5-30年(含30年) |
2.75 3.25 |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8〕190号)文件有关规定,2015年8月26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8月26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8月26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1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二)2015年8月26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和《关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核算主体及采用自由还款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中心个贷字〔2004〕95号)规定,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三)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2015年8月26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项目 |
现行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
试点项目贷款 |
3.85 |
3.575 |
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认真做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遇有问题,及时报告市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