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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中继承人如何确定

来源:北京房产律师   作者:曹晓静  时间:2015-11-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一个公民死亡后,其财产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财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则不可以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因此,被继承人死亡后,若没有遗嘱等指定财产处理方式,房产应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被继承人没有结婚,无子女,父母也已去世,其房产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

例如,王某名下有一套婚姻存续期间的房改房,去世时未留遗嘱,该房产应依照法定继承处理,妻子健在,有一子一女,则该房产应由其父母、子女、配偶继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不能参与继承。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发生继承时,首先要先将其妻子一半的产权分出,剩余一般的房产才属于王某的遗产。即其妻子、儿女只能继承该房产的一半,一般情况下,继承人等额继承,即各继承三分之一,该房产的分配结果为妻子拥有房产的六分之四,子女各拥有房产的六分之一。

侄子女可以继承叔叔的房产吗?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继承的,因为侄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存在特殊的情形,即叔叔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且父亲晚于叔叔死亡,则父亲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侄子女则可以转继承父亲应继承的份额。如果父亲早于叔叔去世,父亲就不能继承其房产,侄子女也不能继承叔叔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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