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律师
曹晓静律师专注于婚姻继承家庭法律事务多年,拥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娴熟的办案技巧,在离婚纠纷、家庭财产纠纷、赡养抚养纠纷、析产继承、家族企业财产分割等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针对具体婚姻家庭案件制定专业的法律服务方案。 曹晓静律师作为有温度的婚姻律师,尤其擅长婚姻继承家庭纠纷的调解、情感疏导、心理辅导,在法律的基础上,加入心理咨询辅导,化解双方的情感纠纷,以最短时间、最小成本、最小伤害、最小代价解决家庭纠纷,用最优的方式解决家庭问题。 出版书籍 《恋爱婚姻家庭继承240问》 《律师来了——关于妇女儿童老人权益保护纠纷》 《继...[详细]
在线咨询
“种房子”现象的原因探析
来源:北京房产律师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6-16
“种房子”一词在征地拆迁现象遍布全国的情况下可不是什么新鲜事。其指的就是在征地拆迁活动开始之前,得到消息的居民们突击盖房,以尽可能多地获取拆迁补偿。既然是突击,那房子的质量当然就难以得到保障,夸张地说一推就倒,出现事故的案例比比皆是。此之名曰“种房子”而非盖房子。
际情况来看,收效可谓甚微。 作进行监督。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故意地暗箱操作,由此导致了信息不透明的情况。受拆迁影响的居民出于对政府行为的不确定性的恐惧,以及法律规定的不明确,也只能出此下策。而这种不确定性导致的怪现状,正是政府试图单方面运作拆迁事宜的恶果。
要尽最大程度地遏制“种房子”这种现象,仅靠行政制约远远解决不了问题,还是得从问题的根本出发。我们的征地拆迁法律仍需要做进一步的完善,不断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提高补偿水平是一方面。另外关键的一点就是不能再让政府单方面地运作征地拆迁事宜,要通过进一步完善规则,让拆迁居民也能参与到征地拆迁方案以及补偿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最大程度地反映其利益诉求,增强法律执行过程中的透明度。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盲目地“种房子”这一现象。
上一篇: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