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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商品房买卖中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来源:北京房产律师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5-21

  需提供的资料:(资料请自留复复印件)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商品房买卖事同示范文本;

  3、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

  4、进户通知单;

  5、商品房结算单;

  6、住宅使用说明书较验原件;

  7、工程质量保证书较验原件;

  8、单户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9、涉外人员公民护照较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10、涉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

  11、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

  1、委托人,受托人均为个人,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2、委托具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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