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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晓静律师专注于婚姻继承家庭法律事务多年,拥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娴熟的办案技巧,在离婚纠纷、家庭财产纠纷、赡养抚养纠纷、析产继承、家族企业财产分割等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针对具体婚姻家庭案件制定专业的法律服务方案。 曹晓静律师作为有温度的婚姻律师,尤其擅长婚姻继承家庭纠纷的调解、情感疏导、心理辅导,在法律的基础上,加入心理咨询辅导,化解双方的情感纠纷,以最短时间、最小成本、最小伤害、最小代价解决家庭纠纷,用最优的方式解决家庭问题。 出版书籍 《恋爱婚姻家庭继承240问》 《律师来了——关于妇女儿童老人权益保护纠纷》 《继...[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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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婚内房产 离婚判均分
来源:北京房产律师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5-21
闹离婚分割财产上法庭,结果发现女方隐瞒了离婚前一个月按揭的一套房屋。后经法庭调解,离婚男女双方达成一致,现有住房和按揭房屋分归男女一人一套。
昨日(8月12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沙区法院了解到,在法院开庭时,女方要求分割夫妻双方在西山的住房,却隐瞒了自己在离婚前一个月背着丈夫在八钢按揭的一套住房的事实,开庭后方被丈夫发现。
女方称,按揭的房屋首付款是用自己的钱买的,与丈夫无关。但法院认为,女方按揭房产交易发生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女方与其丈夫对该套按揭房享有共同的权利。
经过法庭调解,男女双方达成了一致:现有住房和按揭房屋分归男女一人一套。
承办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婚姻法》第四十七条中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也可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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